桃園市居家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桃園職業工會推薦、加保、退休金、勞保給付、加勞保、桃園市工會推薦、桃園工會、桃園市工會、桃園工會推薦、加健保、中壢工會推薦、平鎮工會推薦、八德工會推薦、優良工會、勞保局、桃園市績優工會、勞健保加保、勞健諮詢、桃園優質工會、健保局、中壢區工會推薦、加退保、勞保、健保、桃園設計工會、團體保險、桃園職業工會、平鎮區工會、SOHO、入會、平鎮區、團保、居家服務、居家照顧、照護服務、家事服務、清潔、陪伴
- 細節
- 點擊數: 52
1150226

1.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為限。但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時已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9個月。
2. 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或其他緊急情事時,於審酌失業率及其他情形後,得延長前項之給付期間最長至9個月,必要時得再延長之,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但延長給付期間不適用第13條及第18條之規定。(「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實施辦法」,業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9年9月10日以勞保1字第0990081813號令發布施行)
3. 受領失業給付未滿前項給付期間再參加本保險後非自願離職者,得依規定申領失業給付。但合併原已領取之失業給付月數及依第18條規定領取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以發給前項所定給付期間為限。
4. 依前項規定領滿給付期間者,自領滿之日起2年內再次請領失業給付,其失業給付以發給原給付期間之二分之一為限。
5. 依前項規定領滿失業給付之給付期間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來自勞保局https://www.bli.gov.tw/0017272.html
桃園市居家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關心您
工會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
- 細節
- 點擊數: 45
1150225

政府自88年1月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74條之規定,訂定「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開辦勞工保險失業給付業務,經88年8月1日、90年1月1日兩次法規修正後,使勞工保險失業給付之制度內容與相關規定更趨周延。
90年召開之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為建構完善之就業安全體制,研擬就業保險法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91年5月15日總統公布,9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就業保險法施行之目的,在提供勞工於遭遇非自願性失業事故時,提供失業給付外,對於積極提早就業者給予再就業獎助,另對於接受職業訓練期間之失業勞工,並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失業被保險人健保費補助等保障,以安定其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並協助其儘速再就業。又為擴大保障失業勞工家庭之就醫權益,96年1月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就業保險法增列補助失業被保險人眷屬全民健保費,並於96年1月29日總統令公布,同年1月31日施行。
後就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98年3月31日再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98年4月22日總統令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自同年5月1日施行。此次修法重點除提高加保年齡至65歲及擴大本國人之外籍、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經獲准居留依法在臺工作者,納為就保保障對象外,另新增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一子女最高可領6個月,父母得分別請領(111年1月18修正,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規定);又年滿45歲或身心障礙失業者延長失業給付請領期間最長9個月;及扶養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111年1月18修正,新增父母為扶養無工作收入眷屬之對象),每一人可加發平均月投保薪資10%,最多加計20%,故給付或津貼標準最高可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失業給付:
一、非自願離職。
二、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
三、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四、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延伸閱讀
有關失業給付請領流程及失業(再)認定相關規定:勞動力發展署
來自勞保局https://www.bli.gov.tw/0005519.html
- 細節
- 點擊數: 48
1150224

1. 一、原住民給付就是國民年金開辦前發放的「原住民敬老津貼」。97年10月1日國民年金開辦後,原本每個月發放給55~64歲原住民的原住民敬老津貼,改依國民年金法的規定以「原住民給付」的名義繼續發放。原住民給付金額自113年1月起為4,049元。
2. 二、由於原住民給付是屬於福利津貼性質,不需要繳納保險費就可以領,所以訂有排除條件,必須年齡介於55~64歲之間,在國內設有戶籍,並且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原住民才可以請領:
1. 不是現職軍、公教及公民營事業人員,但如果每個月的工作總收入沒有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則不受限制。
2. 沒有領取公教人員或公營事業的月退休金、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或月撫恤金。
3. 沒有同時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榮民就養給付。
4. 沒有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5. 財稅機關所提供勞保局公告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未達50萬元。
6. 個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達500萬元,但下列情形的土地和房屋可以扣除價值:
A. 土地之部分或全部被依法編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且尚未徵收及補償者。
B. 非都市土地依法編訂為交通用地,並作公共設施使用之土地,且尚未徵收及補償者。
C. 房屋屬於個人所有的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但是最多只能扣除400萬元。
D. 土地屬於未產生經濟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
7. 沒有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3. 三、符合原住民給付請領條件的人,年滿55歲當月份就可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只要填妥「原住民給付申請書」(申請書也可以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櫃台索取),並在申請書上貼妥要匯入給付的金融機構存簿封面(要有戶名及帳號)影本後,直接寄送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就可以了。如果有「個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元以上,但符合扣除規定」的情況,要另外檢具下列書件:
1. 土地之部分或全部被依法編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且尚未徵收及補償者,要扣除土地公告現值時,須檢附:
A. 縣(市)政府建管單位或鄉(鎮、市、區)公所出具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B. 稅捐稽徵機關核發的個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2. 非都市土地依法編訂為交通用地,並作公共設施使用之土地,且尚未徵收及補償者,要扣除土地公告現值時,須檢附:
A. 需用土地人或地政機關之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證明書 ) 。
B. 稅捐稽徵機關核發的個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3. 房屋屬於個人所有的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者,要扣除房屋的評定標準價格及其土地的公告現值時,須檢附:
A. 稅捐稽徵機關核發的個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B. 個人所有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切結書。(可於本局網站下載或逕向各辦事處索取)
4. 土地屬於未產生經濟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要扣除土地公告現值時,應書面主張所有的土地是屬於未產生經濟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並檢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的「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如果該筆未產生經濟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屬於都市計畫法的土地,請另外向縣(市)政府建管單位或權限下授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4. 四、另外,使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申報及查詢」線上申請原住民給付,不必填寫申請書。
來自勞保局https://www.bli.gov.tw/0017695.html
- 細節
- 點擊數: 47
1150223

誰適用勞退新制:
勞工退休金條例自94年7月1日起施行,雇主應為適用本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誰適用勞退舊制:
適用勞動基準法但不適用新制之勞工,或於94年6月30日前到職選擇適用新制後保留舊制年資者。
桃園市居家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關心您
工會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
- 細節
- 點擊數: 80
1150213

南投劉太太問:
我是45年次,55歲退休時,加保年資合計有17年8個月又15天,我先生是38年次,62歲退休時,加保年資合計有23年2個月又5天,我們兩人的月投保薪資都已達4萬3,900元。請問,如果我和先生於100年退休時都要申請勞保老年年金,我們各可領到多少錢?還有,我們領過勞保老年年金之後,還可再加入國民年金嗎?
依勞保條例規定「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請領年齡將自107年起逐步提高到65歲),就能申請勞保老年年金。但若未達老年年金請領年齡而提前請領者,可請領減給老年年金,以5年為限,每提前1年按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提前5年減給20%。而若符合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而延後請領者,就可請領展延老年年金,每延後1年按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
提前領,最多以5年為限
劉太太45年次年滿55歲,劉先生38年次年滿62歲退休時,依勞保條例規定,劉太太已符合請領減給老年年金的條件,而劉先生則可請領展延老年年金。
至於未滿1年的年資,是依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因此,劉太太17年8個月又15天的年資,就算成17年又9個月,即17.75年;劉先生23年2個月又5天年資,就以23年又3個月計算,即23.25年。
劉太太領減給年金,劉先生領展延年金
以4萬3,900元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劉太太17.75年年資,因提前5年領,所以要減給20%,因此劉太太可領到的老年年金為9,662元(43,900元×17.75年×1.55%×80%=9,662元);劉先生以23.25年年資計算,在60歲就可領年金的劉先生,卻延到62歲才領,在每年增給4%、2年增給8%情況下,劉先生每月可領的老年年金為1萬7,086元(43,900元×23.25年×1.55%×(1+8%)=17,086元)。
請領勞保老年年金,就不能再加入國保
至於請領勞保老年年金後,是否還可以再參加國保?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只要是領取勞保老年年金者,都不能再參加國保。因此,劉太太與劉先生在領取勞保年金後,就不能再參加國保。
小提醒
選領勞保年金的5大好處
1. 按月領取,既安全又有保障,可避免一次給付所可能遭遇的風險。
2. 給付沒有年資上限,保愈久領愈多,活到老領到老。
3. 可依照勞工個人的退休規劃選擇展延年金或減給年金。
4. 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時,年金金額也會隨同調整。
5. 如果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其遺屬還可請領「遺屬年金」。
https://www.bli.gov.tw/0017390.html
桃園市居家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關心您
工會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