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 | 1059 | 發佈日期 | 2024-03-22 |
|---|
中央銀行於本(113)年3月21日宣布升息半碼(0.125%),為減輕勞工朋友的生活負擔,勞動部將全額補貼升息半碼的貸款利息。
勞動部表示,109年及110年疫情對勞工就業及生活造成影響,為減低疫情對勞工生計之衝擊,勞動部開辦「勞工紓困貸款」,由銀行提供自有資金,每人貸款額度最高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勞動部補貼勞工第1年貸款利息,109年及110年共核貸159萬餘件。111年起央行宣布升息,第1次升息,漲幅1碼,考量貸款勞工為相對經濟弱勢,勞工紓困貸款利率1.845%維持不變,增加利息由銀行負擔;之後央行陸續於111年6月、9月、12月及112年3月宣布升息,每次漲幅皆為半碼,由勞動部全額補貼4次升息半碼的貸款利息。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至112年6月30日屆滿,本貸款尚有52萬名勞工之貸款未到期,因應央行本(113)年3月升息,漲幅半碼,「勞工紓困貸款」貸款利率由2.345%提高為2.47%,勞動部為減輕勞工朋友的升息經濟壓力,只要依約正常還款者,將由勞動部全額補貼升息半碼的貸款利息,以落實對勞工朋友的照顧。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 NO | 1057 | 發佈日期 | 2024-03-20 |
|---|
Q:家事移工已離職,但雇主還是收到職災保險繳款單,可以不繳納嗎?或是該怎麼處理呢?
A:若家事移工於收受繳款單前已離職,雇主應來函並檢附退保申報表、廢止聘僱許可函、接續聘僱函或搭機證明等文件,勞保局將審核所附文件受理移工退保。
若有下列情形,勞保局會重新計算保險費,以維護雇主權益
1.因家事移工繳款單按季寄發,故尚未持單繳納保險費者,亦可隨退保表件來函,請勞保局重新計算保險費並重開繳款單,屆時再請依單繳費。
2.所持繳款單如已繳費,勞保局會於受理退保並重新計算保險費後,通知退還溢繳保險費。
➝ 詳細資訊
| NO | 1056 | 發佈日期 | 2024-03-15 |
|---|
因應高齡化、少子化人口結構變遷、企業面臨嚴峻人力短缺壓力,勞動部112年9月1日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2023-2026)」以協助婦女及早規劃重返職場,預計3年增加14萬名女性勞動力,3年後的女性勞參率提升到53.5%。自112年9月實施至今(113)年2月,已新增協助超過1萬1千名婦女就業。
本計畫對於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天以上之女性朋友,以「自主訓練獎勵」鼓勵自行規劃參加訓練提升職能,運用「再就業獎勵」鼓勵穩定就業,並提供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以鼓勵為婦女員工規劃調整工時以兼顧家庭需求,鼓勵婦女重返職場,雇主善用女力,有助於紓緩產業缺工問題,也能促使婦女實現個人價值與成就。
為協助婚育婦女順利重返就業,就業服務法104年將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2年以上婦女列為政府致力促進就業的對象,勞動部透過提供僱用獎助措施提高僱用意願;安排參與就業促進課程及提供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服裝儀容整備補助等各項措施,協助婦女提高就業準備及適應;對於有意創業者也提供免費創業課程及諮詢輔導、以低利創業貸款及利息補貼協助減輕資金壓力,每年約協助二度就業婦女1萬8千人就業。
許多婦女離開職場後想二度就業,往往面臨自信不足、就業技能無法符合職場要求、難以兼顧家庭等困境,因生育4個孩子離開職場20年的月蘭就是其中之一,想分擔家庭經濟的她,嘗試找過許多工作,但上下班時間無法兼顧接送照顧小孩的需要,只能斷斷續續從事一些臨時性工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虎尾就業中心就服員在瞭解她的狀況後,運用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措施,成功推介她到虎尾裕民商行(全家加盟店)工作。
裕民商行負責人娟英也曾經是需要照顧家庭的職業婦女,特別配合月蘭的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規定,使月蘭可以從事全職門市人員工作,就業初期月蘭對收銀、機台操作及面對顧客難免生疏,娟英也從旁協助引導月蘭從貨架清潔、產品效期檢核等工作著手,逐步熟悉各項工作,至今已能迅速獨立完成各項作業,成功開啟職涯第二春。
勞動部指出,裕民商行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才並僱用的月蘭滿1個月後,可以申請到每個月3千元的「雇主工時調整獎勵」,最長12個月,月蘭也能在穩定工作90日後領取3萬元「再就業獎勵」,創造雇主與勞工雙贏,這2項獎勵由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持續受理中。另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也已經公告今(113)年「自主訓練獎勵」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歡迎有意重返職場、已規劃自主訓練課程需求的女性朋友,可把握受理期間,踴躍提案申請。
勞動部呼籲,善用女力好人才,是解決缺工問題的良方,歡迎雇主朋友運用政府各項就業協助措施,共同營造友善就業環境,協助更多婦女在照顧家庭之餘,也能實現自我,在職場上展現長才,貢獻人力資本。
雇主或婦女朋友如想進一步瞭解相關措施,可至發展署官網「婦女再就業計畫」專區查詢相關資訊。有就業需求的婦女朋友,可就近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協助,或上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更多求職求才服務活動訊息、職缺資訊,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客服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 NO | 1055 | 發佈日期 | 2024-03-12 |
|---|
隨著各大專校院畢業生最後一學期的到來,年輕學子在規劃職涯時,可能選擇從事部分工時工作累積職場經驗,勞動部提醒,無論受僱為全時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者,雇主皆應依法於勞工到職之當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強調,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是提供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的經濟安全保障,影響勞工權益甚鉅。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勞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等單位,為強制投保單位,雇主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僱用勞工未滿5人之單位,得由雇主為其辦理加保。另外,事業單位不論僱用人數多寡,依《就業保險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均為強制投保單位,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又上開規定,勞工不論為全時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者均有適用。雇主如未依規定為勞工辦理加保,將處以罰鍰,且勞工因此受有保險給付損失,雇主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此外,勞工如遭遇職業傷病,於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後,雇主並應繳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金額。
勞動部補充,雇主除應依法為員工辦理加保外,並應按員工月薪資總額,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覈實申報月投保薪資。部分工時工作者之月薪資總額如低於基本工資(現為27,470元),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部分應自11,100元起申報月投保薪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部分,應以基本工資申報,以符規定,並確保勞工之保險給付權益。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