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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109年11月19日指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將自109年12月4日施行。
我國15-64歲工作年齡人口自104年後有逐年減少趨勢,國家發展委員會亦推估自114年起65歲以上高齡者占總人口比例將超過20%,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因應人口高齡化並考量我國55歲以上勞動力參與率偏低,勞動部除賡續推動相關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措施外,自105年推動制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經總統於108年12月4日公布,原訂於109年5月1日施行,惟因國內產業受疫情衝擊,勞動市場僱用環境不足而暫緩施行,近期勞動部參考國內景氣信號及就業市場相關指標綜合評估施行日期,經行政院指定自109年12月4日施行。
勞動部表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為我國首部以保障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權益之法律,禁止雇主因年齡因素歧視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此外,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續留職場,未來也會強化運用職務再設計、職業訓練、創業輔導等措施,協助在職、失業及退休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及傳承智慧經驗與技術,促進世代交流與合作。再者,考量65歲以上勞工需求,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者,增加勞雇雙方彈性,也將運用獎補助提高雇主僱用誘因。尤其,未來將整合中央與地方政府資源共同推動銀髮人才服務,設立銀髮人才服務中心或據點,宣導倡議中高齡及高齡人力運用及延緩退休,開發短期性、臨時性、部分工時等工作機會,並建置退休人才資料庫促進退休人力再運用。
為落實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勞動部已訂定施行細則、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補助辦法、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補助辦法、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等配套法規,亦將於109年12月4日同步施行。
勞動部表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施行,是臺灣歷史性的一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珍貴來自於他們的經驗、智慧與歷練,期望透過此法之訂定建構友善就業環境,保障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也呼籲企業共同珍惜及善加運用中高齡及高齡人才寶貴的人力資源,透過本法的推動,促進企業與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成為雙贏夥伴關係,強化職場世代合作及提升國家競爭力。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 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 |
| 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措施 |
| 會展及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 |
| 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措施 |
尚未受領其他政府機關之薪資補貼或營運資金補貼者,若符合申請資格,109年11月16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10年2月1日為止,逕向經濟部申請唷!
紓困補助百百種,我可以申請什麼呢?
發布日期:2020-11-11
一、依據勞動部109年9月7日勞動條2字第1090077231號公告及勞動部109年11月5日勞動保2字第1090140493號令修正發布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辦理。
二、為配合基本工資自110年1月1日起調整為24,000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同步修正第1級投保薪資為24,000元。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109年12月份月投保薪資為23,800元者,本局自110年1月1日起逕行調整為24,000元。
三、110年1月1日起適用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分擔金額表」,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首頁之「大家常用的服務」項下「常用書表下載專區」(https://www.bli.gov.tw/)查閱。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
發布日期:2020-10-30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110年1月1日起調高為11.5%,扣除內含之就業保險費率1%,故110年以10.5%計算普通事故保險費。又110年勞保實績費率之適用單位共12,728家,其中近8成為減收單位,顯示實績費率確實發揮督促雇主加強職災預防工作,減少職災事故發生之效果。
勞保局說明,有關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整之通知作業,已於109年9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09年10月21日寄發)背面印製通函周知投保單位。又110年起適用之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因配合基本工資自110年1月1日起調整為24,000元,需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一經勞動部公告修正後,預計109年11月中旬置放於本局全球資訊網,並同步修改保險費金額試算系統,提供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上網計算明年應繳納之保險費服務。
勞保局進一步表示,為激勵雇主加強職災預防並改善工作安全衛生設施,以減少職業災害發生,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費率除採經驗費率,每3年精算調整外,針對被保險人數達7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職業災害保險之行業別災害費率併採「實績費率制」,每年按單位前3年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例增減調整。
110年共有12,728家投保單位適用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較109年增加220家),其中減收費率者計9,718家(佔76.35%),加收費率者計2,131家(佔16.74%),維持原費率者計879家(佔7%),另109年度適用單位中有682家不再適用,相關通知作業已於109年10月28日函知相關單位。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
一、文化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政策說明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對藝文活動、藝文場館、藝文產業造成之衝擊,文化部以「防疫為重,紓困並行,振興在後」為原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防疫,並朝「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行政調控、振興措施」四大面向規畫,已訂定「文化部對受嚴重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預計將投入15億元預算,包括減輕營運困難補助、因應提升補助及貸款利息補貼等短期紓困方案11億元,以及後續振興措施4億元,期能減少疫情衝擊、協助藝文產業,陪伴藝文產業及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
二、防疫專區
(一)「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 (2020-04-03)
(二)「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大型營業場所 (2020-04-03)
(三)「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 (2020-04-10)
三、紓困振興專區(為因應防疫需要,送件時建議以郵寄到部優先,如需親送,建議配戴口罩,以保護你我健康安全。)
(一)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2020-04-14)
(二)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申請須知(條文) (2020-04-13)
(三)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利息補貼作業須知(條文)(簡要說明) (2020-03-27)
(四)申請表格下載
1.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衝擊產業事業補助-申請表【doc】、【odf】、【pdf】 (2020-03-17)
2.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利息補貼-切結書【doc】、【odf】、【pdf】 (2020-03-17)
(五)常見問答(Q&A) (2020-04-09)
(六)各類別補助諮詢窗口 (2020-03-27)
(七)行政調控 (2020-03-17)
(八)特別預算使用情形 (2020-03-30)
(九)藝文產業紓困懶人包:
1.補助懶人包 (2020-03-27)
2.貸款及利息補貼懶人包 (2020-04-06)
《藝文紓困2.0》將再開辦大型藝文事業納入經濟部的「跨部會八千萬元以上大型融資保證提撥」,編列提供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經費,第二階段特別預算三讀通過後,將儘速公告。
(十)宣導素材:
1.鄭麗君部長說明四大對策影片 (2020-03-18)
2.本部紓困說明會線上直播列表 (2020-03-24)
四、新聞專區
2020-04-10 文化部:電影映演業視同歇業提供紓困 盼優先照顧員工
2020-04-02 文化部藝文紓困振興預算再擴大 52.2億「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
2020-03-25 因應指揮中心公眾集會活動最新建議 文化部所屬表演場館室內演出原則暫停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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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關連結
凡年滿十六歲以上,於桃園市蘆竹區、龜山區、桃園區、大園區、平鎮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復興區、龍潭區、八德區從事企劃、規劃、設計、SOHO族相關之行業,不限居住地,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均可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
從事行銷、網路行銷、產品行銷、業務行銷、美工、廣告、形象包裝、活動、場地、展場、教材編輯、雜誌編輯、軟體系統、研發、攝影、節目製作、婚禮企劃、婚禮顧問、文創、演唱會、藝術文化活動、創意產品、旅遊行程、展店、展場、促銷、開發、等企劃、規劃相關行業….等。
會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03-4925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