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2.23

【公告】本市社區式長照機構開辦設施設備及材料費補助原則
發布單位:居家及社區長照服務科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上版日期:114-09-16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4年度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辦理。
二、本案補助原則:
(一)受補助對象:113年12月31日前尚未完成設立許可之社區式長照機構。
(二)補助金額:
1.原住民族地區:
(1)日間照顧:一般型:250萬元;失智型:300萬元。
(2)小規模多機能:一般型:350萬元;失智型:400萬元。
2.未布建國中學區、衛生福利部前瞻計畫補助案件、資源涵蓋率未達80%之行政區:
(1)日間照顧:一般型:200萬元;失智型:250萬元。
(2)小規模多機能:一般型:300萬元;失智型:350萬元。
3.資源涵蓋率達80%以上未達100%之行政區:
(1)日間照顧:一般型:150萬元;失智型:200萬元。
(2)小規模多機能:一般型:250萬元;失智型:300萬元。
4.資源涵蓋率達100%之行政區:不予補助。
桃園市居家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工會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