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06


勞保被保險人於加保期間,因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得請領家屬死亡給付。
給付標準💰按家屬死亡當月(含)被保險人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
(1)父母或配偶死亡:3個月。
(2)年滿12歲子女死亡:2個半月。
(3)未滿12歲子女死亡:1個半月。
◼於國內設有戶籍之被保險人,得自行請領。透過戶政事務所的「一站式便民服務」,無論是臨櫃或線上申辦死亡登記,可同時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未於國內設有戶籍之被保險人,應由投保單位協助辦理,以保障其權益。
桃園市居家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工會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