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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已上路!

遭遇職業傷病除了醫療協助外,若有輔具需求一樣有保障~

申請職災勞工器具補助應該怎麼做?立即來瞭解!

 

 請領條件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參加保險之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經醫師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必須使用輔助器具,不論購買或租賃,都可申請補助。

 

 發給標準 

1.依器具補助之附表所定標準補助,每人每年最多4項,總金額最高10萬元。

2.如為附表外之器具,可以採專案方式提出申請,經核定同意後購買或租賃者,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

 

 寄送資料 

1.器具補助申請書及其補助收據。

2.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診斷證明,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必須使用輔助器具之證明文件。

3.必須使用輔助器具之日起6個月內,購買或租賃輔助器具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如係專案方式,未經核定先行購買或租賃者,不予補助。

4.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 器具補助申請方式及相關規定

 

 

 

轉自勞動部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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