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 | 1213 | 發佈日期 |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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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近日接獲反映,有不肖人士冒用勞保局名義,以電子郵件寄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電子信箱驗證通知」,意圖誘騙民眾點擊郵件附檔內之惡意連結。勞保局強調,該局不會以電子郵件寄送附檔再請民眾點選附檔中連結下載驗證,民眾若接獲可疑郵件,千萬不要打開,請直接刪除,避免受騙。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為保護電子郵件傳輸過程中無法竄改或竊取,該局寄發的電子郵件已導入「數位簽章」機制,收件者查看電子郵件時,能看到郵件安全認證的圖示,點擊安全認證圖示將會出現驗證郵件真實性的相關資訊。以Outlook為例,民眾開啟郵件前,可由「標章」圖示判別該封郵件是否受認證,開啟郵件後點選「標章」圖示,可查看數位簽章,再點選「詳細資料」即可看到認證機構,以辨識電子郵件的真偽,並驗證寄件者身分(如圖)。
勞保局再次呼籲,開啟電子郵件時,請提高警覺。如有疑慮,請電洽該局e化服務系統諮詢專線02-23961266分機3400洽詢。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
| NO | 1212 | 發佈日期 |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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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近日接獲反映,有不肖人士冒用勞保局名義,以電子郵件寄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案,並夾帶惡意網站連結。勞保局提醒,民眾若接獲可疑郵件,千萬不要打開,請直接刪除,避免受騙。
勞保局不會以電子郵件通知法令修正公告,也不會以縮檔形式寄送任何通知或要求點擊超連結。另該局寄發的電子郵件,寄件人信箱均為「@ebs.bli.gov.tw」,且已採用數位簽章機制,請事業單位及民眾收到勞保局電子郵件時多加留意。
勞保局再次呼籲,開啟電子郵件時,請提高警覺。如有疑慮,請電洽該局e化服務系統諮詢專線02-23961266分機3400洽詢。
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
| NO | 1209 | 發佈日期 | 2025-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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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庭因素而辭職、暫時離開職場180日以上的女性朋友,
想回到職場或學新技能,卻不知道從哪開始嗎?
勞動部「婦女再就業計畫」來幫忙!
有什麼獎勵項目?
一、自主訓練獎勵
鼓勵婦女規劃自主訓練,訓練完成並辦理求職登記,獎勵2萬元。
完成訓練180日內就業者,再發給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二、再就業獎勵
鼓勵重返職場並穩定就業,婦女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推介。
- 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同一雇主90日,發給3萬元。
- 部分工時受僱期間滿90日,且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1/2以上者,發給1萬5千元。
三、工時調整獎勵
鼓勵雇主提供有照顧家庭需求之婦女工時調整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
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僱用經推介之婦女,僱用滿30日,每一職缺每月發給3千元獎勵,最長12個月。
➝ 更多詳細內容及申請方式
| NO | 1206 | 發佈日期 | 2025-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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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和平紀念日連假,出勤薪資算法照過來!
根據勞基法規定,2月28日(五)和平紀念日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Q:連假加班薪資如何計算?
2/28=國定假日
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和平紀念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 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除了原本的工資之外,再加給1倍工資。
- 超過8小時部分,應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
3/1=休息日
雇主使勞工於當日出勤工作時,應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給付加班費。
3/2=例假日
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請勞工出勤。
以上適用於事業單位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
小提醒:「和平紀念日」當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於其他工作日給予勞工補假一天。
| NO | 1204 | 發佈日期 | 2025-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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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3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自114年2月11日開始受理,至3月7日截止申請。
勞動部表示,申請本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者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符合下列之申請資格:
-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申請截止日止(114年3月7日),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4年2月7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 或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114年3月7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13年3月7日至114年3月6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即113年3月7日至114年3月6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除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2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新臺幣(下同)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子女須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申請人於114年3月7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勞動部說明,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勞動部特別提醒,申請人之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教育部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1學期1.75萬元(3.5萬元/年)」,若同時符合本項補助資格者,應擇一請領。若子女就讀高中職,已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免學費(即學費繳款單,學費顯示為零元)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為加強落實簡政便民,線上申請方式除原有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外,可透過輸入「身分證號及健保卡號」方式於線上提出申請。另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者,可於線上選擇透過My Data平台直接取得戶籍資料,節省申請人往返戶政單位時間。
又為增加民眾即時取得補助訊息,勞動部採寄送紙本申請資料及發送簡訊方式主動提醒前一學期符合資格者提出申請;另申請人申請後如需補件及勞動部於寄送審核結果通知時,除原有紙本外,並將同時以簡訊通知,使申請人能即時接收重要訊息。
勞動部表示,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可自114年2月11日起至3月7日止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下載申請書,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於線上提出申請。另紙本申請書亦可自2月11日起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轉自勞動部https://www.mo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