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順位 

第1順位:配偶及子女

第2順位:父母

第3順位:祖父母

第4順位:受扶養之孫子女

第5順位:受扶養之兄弟、姊妹

 

 請領條件 

1.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
  • 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 無謀生能力。
  • 扶養下述第2項之子女。

2.子女(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六個月以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未成年。
  • 無謀生能力。
  •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3.父母及祖父母:父母、祖父母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4.孫子女:孫子女需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符合前述2項子女條件之一者。

5.兄弟姊妹:兄弟姊妹需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未成年。
  • 無謀生能力。
  • 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 勞保遺屬年金詳細資訊

 

 

 

 

 

 

 

 

 

 

 

 

 

凡年滿十六歲以上,凡從事網路自媒體等相關行業之人員,透過網路、自媒體平台(如:部落格、FacebookYoutubeLineInstagramPodcastWeChatTiktok、微博、社群頻道、廣播、電台、網站等)傳播、傳遞、經營、銷售或分享理念、商品、服務、資訊或內容等。自媒體內容創作、設計、編輯、美編、特效、程式、社群營運、宣傳推廣等。均可加入 桃園市網路自媒體人員職業工會

 

 

桃園市網路自媒體職業工會

會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03-4925522